做eCosway的十大合法性!

合法性   2008-05-20 11:08   阅读27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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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威还没有进入中国,但合法,先说明三点:

1.公司在内地没有公司运作,业主不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物流,我们只是以个人的身份在公司发生购买行为,根据WTO条例,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公民在网上购买它国商品。

2.公司在马来西亚是上市公司,实力排前五强,本公司的合法性是绝对可靠的。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被评为海外直销十大经典名企。

3.ecosway的产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光明正大入境的,不是通过非法渠道进来的。如果违法,海关那里是不会通得过的。所以在中国这里,ecosway是完全可以放心运做的。


根据海关法律条例:包裹低于一定限额,不需要缴纳关税。我们进的货品都在法定免税范围内,根据法律就就不需要交税,完全合法。

海关对个人邮递物品的规定

个人邮递物品是指:按我国海关的规定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的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既方便正常往来,照顾个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据此原则,海关规

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值、免税额和禁止、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海关依法进行查验,并按章征税或免税放行。

1 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额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超出部分,照章征收关税;

2 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部分,照章征收关税。

3 进出境邮递物品中,有须经审查、鉴定、检疫或商品检验的物品,海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参考EMS网站:
http://www.ems.com.cn/serviceguide/guo-ji-you-jian-bao-guan.html


下面来看十大合法性:


21世纪个人的 电子商务 事业-eCosway


1、 eCosway属于马来西亚注册的合法的纳税电子商务公司,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都没有干涉的权力。国家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所管理的范围只是国内一些传统的直销公司,和eCosway并无关系。同样国内的这两个条例对国外(包括目前的香港)直销公司没有法律效力.


2、成为eCosway业主或者购物者,任何国际人士都可以申请办理加入。


3、从马来西亚或者香港到国内用的是EMS或者是 宅急送 快递,都是小包装,不是大货柜,邮寄系统的小包装政府规定是不用缴税的,所以不存在海关和关税的问题。


4. eCosway是由IBM深蓝计算机,全球联机,可立即开发国际市场。成立的,中国已经成功加入WTO,政府是不会关闭国外公司的,政府也没有权力干涉更没有权力不许您购买这边的货品。


5. eCosway公司在马来西亚总部,在香港也成立分公司,任何人都有选择加入的权力。


6、公司合法:eCosway是由IBM深蓝计算机共同搭建的,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合法的纳税公司,是目前世界上运作最规范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其合法性是不容质疑的。


7、个人行为合法:自己在eCosway网站购买了东西,使用很好,推荐给朋友,合情合理。


8、直销合法:中国出台直销法,首先要承认直销。任何一个东西,存在就是合理。人民日报记者阎利的文章,提出了三个论点: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直销是人人可为的行业,直销是未来就业新趋势。 


9、政策合法:我们是WTO成员国,受国际法保护。我们参与的是国际互联网,互联网上是没有国界的。eCosway是属于电子商务,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没有权利干涉,现在跨国是不需要征税的,中国已经加入WTO,政府也不会干预的,除非中国退出WTO。  


目前代理eCosway的业主正在快速增长,电子商务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趋势,电子复合将是未来直销业发展的方向。机会只属于有眼光的人,朋友,这里面有你吗?


10、成为eCosway业主的基本条件:须年满18周岁,并有一名eCosway业主作你的推荐人.并缴纳450元人民币的注册年费和网站服务费.  

eCoswayy业主奖金高,产品价格低,质量好。欢迎有事业心的直销界朋友或其他朋友成为当地的eCosway业主领导人,欢迎喜欢eCosway产品的消费者购买质量更好,价格更低的eCosway产品。


eCosway这个生意合法吗?

很多朋友都会问到这个生意是否合法,完全合法,因为各国政府不能阻止本国公民在互联网上购买其它国家 的商品,如果该产品不符合该国法律那就靠海关验关,关于关税的问题中国政府有规定,个人邮包在1000元人民币左右不需要关税,应此我们一般一次订货可以 1000元人民币以内,是合法避税。


那有些朋友说才1000元怎么做大,他忘了我们是一张订单控制在1000以内,你一个月有几张订单都没有关系,我们 做的动作就是介绍别人到这个网上买东西,是顾客直接和公司发生关系,没有销售行为发生,那就没有任何违反中国的法律的地方。


  1 从法律角度看: 因为法律有滞后性,就象股市运行了8年才有证券法一样,中国直销还没有真正立法以前,但安利、天狮等直销在中国已经做了很多年,而到目前为止没有电子商务法和互联网法,因此,我们很难找到答案,就象有了路有了车,然后才有了交通规则一样。


  2、从现实生活看:我们来分析守法和不犯法的问题,守法我们是合格公民,不犯法我们也是合格公民,而对于一件事情同样存在这样的道理,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这个事情没有犯法。


  只要合理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合理。


  法律具有滞后性,任何新生事物都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国家才会制定相应法律规范它。互联网是新事物,电子商务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国家已颁布《电子签名法》,还没有制定电子商务法。法律没规定不让做的,就不叫违法。


    《国际互联网公约》规定:任何国家不能干涉网上交易。任何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网站}在任何国家注册都是合法的,但是它在开展其它国家业务时必须做到:不准 攻击该语言国家政府,不散布黄色淫秽内容,不涉及伤害人身财产安全,不传播病毒,在中国不破坏国家统一。2001年互联网八国首脑会议{中国参加} 出:任何国家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干涉和阻碍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


  个人行为合法:自己购买了东西,使用很好,推荐给朋友,合情合理。


   我们每个人是消费者,只是把最优质最便宜的好产品分享给好朋友,朋友愿意用,就从网上订购,采用电子商务邮购的方式从马来西亚买东西,eCosway公司就把 我们订购的产品通过国际空运给我们邮过来,经过海关正规渠道入关。这样的方式有什么不合法的呢?我们是纯消费行为,谁便宜我买谁的,这是消费者的权利。


   中国的法规永远落后于市场,我现在看不到相关部门对网络销售的任何表态,而且我也知道国内对于进口的小额贸易也是开放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只要不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的,有什么理由不去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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